保监会出台《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》
企业债券投资比例由20%上升为30%,投资品种增加到目前债券市场推出的所有品种 > 保险机构投资包括短期融资券和可转债在内的企业债券投资比例由20%上升为30%;而参与资产支持证券及债券远期等衍生产品交易的有关规定,也列入议事日程。这是昨日中国保监会颁布的《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》明确规定的。
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,《办法》整合现行保险债券投资政策,增加了短期融资券等新的投资品种,明确债券及其发行人资质条件,实行债券投资比例弹性控制,标志着保险机构的债券投资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。体现了监管部门推行积极、开放投资政策的理念。
目前,保险机构已成为债券市场上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,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力不断提高。《办法》允许保险机构投资短期融资券、可转债等公司债券,十分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。目前,短期融资券成为中国上市公司一个非常重要的融资手段。有数据显示,从今年以来,上市公司发行及正在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已达数百亿元,而有消息称央行今年短期融资券的总发行金额约为1500亿元。
按照《办法》规定,保险机构投资的短期融资券,应符合下列比例规定:投资短期融资券的余额,计入企业(公司)债券的余额,合计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30%,其中,短期融资券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,不得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10%。
按照《办法》的要求,评级和担保将成为决定保险机构债券投资比例和规模的重要因素,评级和担保较差的债券将不再纳入保险机构的投资范围。这在当前债券市场评级和担保仍有待规范的情况下,对引导广大投资者高度关注债券评级和担保,促进评级和担保逐步走向标准化和规范化,推动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。
在放宽保险资金债券投资规模的同时,《办法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,通过制度层面控制保险资金投资债券的信用风险,也体现了监管部门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的变化。一是明确规定债券发行人及其所发行债券的资质条件,突出了债券的担保和信用评级,从源头上防范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;二是实行债券投资比例差异控制,投资国家信用债券可自主确定投资比例,投资有担保、评级高债券的比例高于资质条件差的债券,充分体现了扶优限劣的原则;三是建立债券投资第三方独立托管制度,通过发挥托管人的独立监督作用,防止出现债券资产挪用风险;四是明确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债券发行人和债券的风险评估系统,对信用状况进行持续跟踪评估,并根据信用状况变化调整投资比例;五是强调保险机构投资债券违反有关法律法规,将限制或暂停债券投资资格,依法给予处罚。
《办法》共分七章六十八条,包括政府债券投资、金融债券投资、企业(公司)债券投资等。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《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保险机构债券投资空间将进一步拓展》 |
|